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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须破“联动难”

来源:2016-02-25

□健康报记者□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在我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于发生急危重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确实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进行救助。3年来,制度的实施效果如何?推进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困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2月23日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相关管理者和实践者作出了回答。

        ■为老百姓和医院减负

       在江西省永丰县的王永彬看来,生活对他实在太不公平。5年前,在杭州市打工的王永彬见义勇为,在与歹徒搏斗中,导致坐骨神经断裂,留下三级伤残。祸不单行,2014年,他的一双留守儿女在上学途中突遇车祸,儿子多处骨折,女儿璐璐不幸成了植物人。在肇事方作出有限赔偿和浙江驻江西省商会、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和医院等各方帮扶后,医疗费用仍有缺口,而因交通事故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不能报销。救治孩子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想到,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过计算,医院向基金管委会申请了约11万元,经审核,最终补偿了7万余元。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患者而言是救急难、兜底线的,对医院来说更能减负担、增信心。”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礼生说,过去,医疗机构为“三无”患者和贫困患者的紧急救治垫付了大量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3年,该省仅这一项的垫付资金就达到8000多万元。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主任李建林说,该院“三无”患者和贫困患者每年的欠款约为200万元,以往都由医院垫付。2015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该院报销了51.8万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卫生计生监察专员周军说,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3年来,共在全国救助患者约37万人。2015年,全国救助患者超过14万人,其中,“三无”患者占25.2%,无支付能力者占74.8%,共申请支付基金11.28亿元。

      ■患者情况认定存在困难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制度本身的要求,所有送到急诊科抢救的患者,无论其身份信息是否明确,有没有能力支付费用,都必须立即抢救。救命之后,一部分患者的费用可以通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处长李大川介绍,医院要申请这部分基金,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医疗机构要设法确定患者的身份,对于确认有困难的,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提起申请,请公安部门  协助查找患者信息。判断患者是否有支付能力,要请当地民政部门协助提供信息。确认完这些信息,还要经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基金等正常支付渠道补助后,才进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的范畴。

      李建林说,完成对患者身份信息和支付能力的确认,对医院来讲非常困难。“谁来给出患者的身份信息?我们医院内有一个辖区派出所的驻点,还能请他们帮帮忙。如果要按正规程序走就难了。而患者支付能力的确认就更加困难,目前民政系统没有可供全国联网查询的贫困患者信息,患者对于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也不积极。”

      “尤其对于跨省就医的患者,确认他们的信息就更加困难。”罗礼生说,卫生部门会发函到患者的户籍地进行核对,但发过去的函往往杳无音讯。“由于申请程序复杂,有的医院干脆就不申请了。”

      ■将建立救助信息管理平台

      “下一步,卫生管理部门将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衔接,与公安、财政、民政等部门做好协调,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周军说,还要开展培训和督导,宣教政策,澄清模糊认识。

       李大川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全国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希望汇集每年的工作和费用情况,也发挥费用监管作用。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而来,李大川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