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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医保个人账户很有必要

来源:2016-03-03

       据人社部最新消息,去年我国部分省份出现了医保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但另一方面,城镇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不断累积,长期闲置。根据人社部2015年5月底公布的数据,医保个人账户的累计结余为3913亿元,既面临货币贬值的风险,也没有发挥保障参保人健康的作用。
       按照现行法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个人医疗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制度,统筹基金用于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但使用权受到限制,大部分地区规定只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职工住院等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及购买“械注准”字号医疗器械、“卫消”字号消毒剂等费用。由于参保人的健康状况各不相同,部分很少生病或者没有生大病群体的个人账户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的状态。
       如何将“死钱”变活,并使其用到正途上,亟须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在管理思路上做出转变。在此过程中,各地也提出了一些放宽医保卡使用范围的办法。去年,重庆市政府提出,允许参保人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厦门、镇江,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让家庭成员使用;安徽、江西推动开展医保卡购买体育健身消费服务,也不失为有益的探索。
       这些举措拓宽了以往以“疾病消费”为主的医保管理思路,在“健康消费”上积极寻找新路径,从执行层面而言,并不会对当前的统筹基金管理带来负担,却使原本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等到合理有效使用,推动了健康内需,有助于治病防病关口的前移。
       为缓解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长期面临的压力,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缴存比例长期不变的现象也亟待调整。对长期患病、老龄人群的个人账户缴存比例应维持不变或适当提高,以满足这部分人群看病、吃药的需求;对年轻人等患病率较低的群体,则应适当调低个人账户的缴存比例,将“节约”出来的钱注入统筹基金的池子里,提升统筹基金的抗风性能力。